[公告]国元证券(000728)公司章程修正案
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修改为“经依法登记,公司的经营范围为: 证券(含境内上市外资股)的代理买卖;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、分红派息;证券代保管、鉴证;代理登记开户;证券的自营买卖;证券(含境内上市外资股)的承销(含主承销);证券投资咨询(含财务顾问);客户资产管理;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”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,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。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。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 现修改为:“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,公司的经营范围为: 证券(含境内上市外资股)的代理买卖;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、分红派息;证券代保管、鉴证;代理登记开户;证券的自营买卖;证券(含境内上市外资股)的承销(含主承销);证券投资咨询(含财务顾问);客户资产管理;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”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。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” (修改原因: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修改) 公司章程新增如下条款: “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,也可以与符合《证券法》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。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和/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” 原《公司章程》第十四条及其后条款顺序向后顺延一位。 (修改原因: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修改)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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